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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对付占用过道的邻居

来源:www.baiyundou.net   日期:2024-05-28

《邻里之间的公共通道被对方占有,该如何解决?》
邻里之间的公共通道被对方占有,找相关的部门解决,若是住楼房的,直接找物业进行处理,若是住在乡下的找大队队长来进行处理,不要直接找人去,因为他既然已经占了,那么他就不会觉得有什么错,所以还是找相关部门来处理,这样邻居还能好相处一些,因为必定不能违反法律。

《请问:邻居私占公共过道。。。望高手解答,可以追加更多分数。_百度知 ...》
1,你说的情况不能以个人感觉而定。如果妨碍邻居出行,构成相邻关系纠纷。2,相邻关系,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,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,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。3,你的权依《民法通则》第83条规定:“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,...

《邻居把他家门前的过道占用了,现在又把我家门前的3米过道占了90,剩2米...》
首先找村委会,村委会解决不了,找派出所,还解决不了,只能去法院起诉了。

《租客邻居侵占公共走道,如何解决!》
1、先协商、协商不成找物业反映情况,毕竟物业是直接服务小区的机构。2、如果物业处理不行,可以找居委或街道、物业联合规劝,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报警先,毕竟邻里关系处理不好,自己也很不舒服。3、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有关于相邻权的规定 4、理论上可以,可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5、要求赔偿一般要求有...

《邻居小孩放养在走廊,又吵又闹,沟通无效,投诉也没用。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...》
首先这是一种侵权行为。找物业,社区,业委会。找消防,占用应急通道。法院起诉。非常办法 1.装拾音摄像头采集证据 2.找几个关系好的小朋友,也……

《小区过道被占用怎么办》
一、小区过道被占用怎么办 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,业主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,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。 法律依据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条规定:业主、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、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、场地,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。

《邻居总把生活垃圾放楼道怎么办?》
3、 找当地消防 对于私自占用楼道空间,安装防盗门,阻碍消防通道,影响消防器材使用,并且上面的方法都试过,也起不到作用的,也可以找当地消防部门来处理。在走廊中堆积碎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。1、走廊的公用部分属于业主,业主的未经授权的职业侵害其他所有者的合法权益。2、所有者权益受到侵害的,可以向...

《在农村如果邻居之间有过道对方把土堆到对方房后,捣乱怎么办?》
邻里之间要以和为贵。远亲不如近邻。最好的爸爸是协商解决。一切问题经过商量都可以解决。可以退一步让他一下。

《邻居总在走廊摆放私人物品,到底什么人能管住他?》
让邻居了解到,楼道并不是私人空间,也不是属于他家的“公摊面积”,那是公共空间,是消防逃生通道。很多人都认为自家门口这块地方就是属于自己家的“公摊面积”,并不是这样,不存在属于某一户的公摊部分。直接谈,八成不行,毕竟能谈成的也不会堆了,跟物业协商,请物业整小区清理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...

《邻居要占用我产权面积的走廊该怎么维权?我们是公用一个走廊,但是走廊面 ...》
如果题主确定自己对走廊有个人产权(非共有、公有),则涉及到相邻权和地役权。首先,你对你的产权面积有完全的控制权利,可以自由处分。但是根据《物权法》对相邻权的规定,你不能阻止邻居利用走廊这一唯一通道的通行权利。但是,你可以在物业等机构和部门的协调下,与邻居设定地役权,让邻居支付一定...


最新评论:

哈刻19552089058: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怎么办? -
康泥5326 》 公共楼道属于共用部位,邻居占用了公共楼道就是侵犯了相邻业主的权益,业主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;造成共用部位损坏的,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.

哈刻19552089058:各位网友邻居要强行侵占公用过道,我该怎么办 -
康泥5326 》 先与他和气地协商,让他把东西搬走. 如果他拒不搬走,你得拍照、摄影作为证据,然后上法院起诉他,让他恢复原状,清理杂物,退出被占用的公用过道.

哈刻19552089058:邻居强行占领公共通道怎么办 -
康泥5326 》 1.向社区业主委员会反映 2.跟邻居自行协商

哈刻19552089058:隔壁邻居私自将过道约1/2面积占为己有怎么办 -
康泥5326 》 如果对方私自在公共通道上违章建筑,影响了周围邻居的通行,这是对邻居相邻权的侵犯,可以先与对方协商,要求拆除建筑,如果对方拒不同意,也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.

哈刻19552089058:邻居占用走道 -
康泥5326 》 房屋公有走道占用问题在法律上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,而不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. 公用走廊属于整幢楼的业主的共有部分,业主有权按照“持有份”共同行使或轮流使用该共有部分,所谓“持有份”指的是专有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积的比例.【占有公共部位】指的是使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. 相关法条:《物权法》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. 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.

(编辑:编辑:白云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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